这篇文章我酝酿了很久了,但是源于家里的电脑和自己的网站之间没有通路,一直搁置至今。
感慨于营销的概念在最近两年间实在变革得太快,尽管拼命想要在时代的潮流之后紧紧追随,却好像已不知不觉落伍了……

最近在重新看星巴克的书,在我写毕业论文的时候,曾经翻过一遍,因为非常的匆忙,所以仅仅翻了有关体验的那一章找了些可以引用的理论出来。第二遍看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,深深反省当时论文中对于体验的一知半解。体验的传达最核心并不在于技术方法,固然技术很重要,但那些刚性的东西是易于duplicate的,而体验归根结底在于文化的传递。而文化传递主要是由公司的员工来传递的。
星巴克“坚持‘员工第一’。星巴克之所以能成功扭转美国人原本牛饮咖啡的习惯,用欧式的拿铁、卡不其诺等浓缩咖啡从无到有教育出一批忠诚的追随者,凭借的正是其‘重视员工’这一核心理念。”“员工是我们最好的广告载体,他们是最好的品牌代言人。”我是把这句话特地勾出来的。星巴克把员工定义为“合伙人”(Partner),这个在英文当中其实是一个很高的职位和一种认可,例如管理咨询行业的Partner。他们会教员工如何烹制可口的咖啡,如何品尝,和如何借由咖啡来享受生活。星巴克的“合伙人”以在这个公司工作而骄傲,并乐于把这个地方的工作趣事和“星巴克咖啡文化”传达给他周围的人。无形之中,就成为星巴克发展的原动力。

同样,在不直接面对大众消费者的公司,这样的文化传递也同样适用,而且更加明显。因为公司不会特别拨出经费来做宣传,尤其是大众传媒。因此人们对于公司的印象大多都来自对于公司员工的印象。在去年我们做校园招聘的时候,在几次面试前,我的blog的访问率总是骤增,这说明有很多面试的人通过我的blog来了解Vobile。而如果在搜索引擎上搜索某个公司,出来十条记录都是员工在哭诉公司非人道的待遇,那么我想这个公司估计招不到什么好员工了。

前面说到搜索引擎,不妨来说一下IT公司。Google的文化攻势是很强的,尤其是像我这一代(我从初二开始就和计算机亲密无间),从充斥着信息技术的时代里生长起来的一代,无论是那一句no evil,或是创业的传奇故事,或是认识的一干技术牛人对Google前赴后继,甚至是那里宽松的工作环境以及美食,由此形成的梦想乐园,直接导致Google推出的产品甚至尚未launch就引起大家的无限好感。
在举一个Google的竞争对手Microsoft的例子。前不久还没有放寒假的时候,杭十三中做了一个调查,问说老爸老妈们希望孩子崇拜的偶像和孩子们正崇拜的偶像,结果前者是比尔盖茨同志,而后者是周董。且不论之间的差距有半个地球那么远,但我的结论是至少家长们不会排斥给他们的孩子配一台Windows和Office的电脑,而来自Linux开源的诱惑在短时间之内很难影响到中国年轻的下一代了。

最后来说说小盒吧,林小能所宣扬的个众传媒概念使得在一个星期内,搜索引擎返回结果由三位数猛增到四位数,大概是整10倍左右。并且是在病毒营销的初期。现在盒子大概有40个不同地区的形象代言人,负责免费为盒子做广告。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。

来做一个总结吧,Marketing(或称之为communication)部门会逐渐消退,而公司应该给每个写blog,描述他工作的员工以额外的报酬……